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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则上,我不喜欢替小说写后记,不过我想这部小说有写一写的必要。
首先,这部小说是以我在五年前写过的短篇"
萤火虫"
为底本的。
木来我打算把它扩写成中篇,不料一写就欲罢不能,写成了长篇。
也许是小说本身的要求超出我所想像的缘故。
第二,这是一部极其私人的小说。
就如有些人喜欢我,有些人不喜欢我一样,有些人富喜欢这部小说,有些人不会喜欢。
但我希望,这部小说罢凌驾我个人而流传下去。
第三,这部小说是在南欧写的。
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一十一日,我在希腊的未可诺斯岛开始动笔,一九八七年二一月二十七日在罗马郊外的公寓酒店完成。
我几乎天天泡在吵闹的小节馆里,戴看耳机重复听看"
佩珀上士"
的录音带,一边听一边写。
在某种意义上,这部小说可说得到列侬和保罗.麦卡尼的些许帮助。
第四,我把这部小说献给我死去的朋友以及活著的朋友们。
一九八七年六月
村上春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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